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改委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以及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现将筠连县巡司镇第三幼儿园工程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学前教育作为各级各类教育的根基,对人一生的影响非常深远,幼儿期是人发展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学前教育是人的真正教育的开始。对生活在农村的学龄前儿童而言,在这一阶段,能够和城市儿童一样获得早期教育的机会,在教育起点上获得公平的待遇,将会减少其在未来的成功道路上所碰到的各种困难。较早入学有助于克服贫困或某种不利的社会环境或文化环境造成的起初困难,从而可为促进机会均等做出贡献。
随着筠连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镇乡幼儿教育资源紧缺,为此,筠连县委、县政府提出实施筠连县(镇乡)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建成,将为筠连县的人民群众提供好的幼儿教育,促进幼儿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的需求是非常必要的。
筠连县巡司镇第三幼儿园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1649万元,新建三层综合楼一幢(含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4100㎡;室外公共活动场地2160㎡;配套场内道路、绿化、校门、围墙、供电、供水、雨污管沟、化粪池以及消防、监控等工程。
选址位于筠连县巡司镇温泉村4组,与巡司镇中心城区距离约1000米,主要服务于温泉村、芦丰村、梧桐村约5平方公里范围。总用地规模0.7083公顷,其中农用地0.6834公顷,建设用地0.0249公顷。地形平坦,临近G246,不存在拆迁。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居住或工作地址、联系电话;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对本规划的了解情况;对本规划实施关心的问题;是否有必要实施该项目;对本规划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诉求。
三、评估机构
单位名称:四川中辰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奎
电话:13438059929
四、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筠连县巡司镇中心校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13990913390
五、公示说明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首日后7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评估主体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时间: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