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改委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省政府令第313号以及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现将高端医用热塑性聚氨酯及制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高端医用热塑性聚氨酯及制品项目预计总投资31000万元,计划购买土地100亩,建设年产1万吨高端医用热塑性聚氨酯及制品。建筑面积约2.2万平米,计容面积约5.4万平米,形成1万吨产能。主要生产设备为反应型双螺杆挤出机。
项目选址地位于眉山高新区金华路。象耳镇,原为象耳乡,位于县城西4公里的成昆铁路右侧,眉山市东坡区西侧,地处东坡区岷江西岸,西与白马镇相连,南与松江镇接壤,北临悦兴镇,临近成渝高速沿线,交通位置便利。
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
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拟采用以下防范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排放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实施;生产过程中的固废根据物料分类固体废物由供应商回收,或送交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处理,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处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要求后进入金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后排入体泉河;有机废气采取活性炭吸附处理。因此,本建设项目对周边及环境方面均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项目在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车辆、人员会大量增加、人员流动性大且集中、人员结构复杂,单位应对流动人口、施工机械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管理,将参加施工的人员、车辆和设备进行备案,可以约束作业人员遵纪守法,有效防止作业人员与当地群众的矛盾冲突、避免施工人员不文明施工给当地居民造成不利影响。
二、评估机构
单位名称:四川中辰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辜兰杰
电话:17358602066
三、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眉山尤博瑞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代强
电话:13980898691
四、公示说明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首日后7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评估主体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时间: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