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 号)、《四川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川委办〔2022〕2 号)以及有关文件政策规定,现将巴州区工业园H3号地块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征收土地概况
清江镇H3号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4189.5㎡,净用地面积为20840.2㎡,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为40%-60%,绿地率为≮20%,建筑限高为≯25米,建筑退让西侧规划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退让用地边界线不小于 3 米。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按照《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巴州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执行。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巴州区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巴州府函 [2020]168 号)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居住或工作地址、联系电话;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对本规划的了解情况;对本规划实施关心的问题;对本规划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诉求。
三、评估机构
单位名称:四川中辰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亚星
电话:15982029409
四、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巴中经开区巴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世超
电话:18384005205
五、公示说明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首日后7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评估主体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时间:2023年6月